本报记者 黄武平
日前,湘潭代表湖南省接受了农业农村部对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检查验收,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其中,采取“上市企业+村级惠农服务公司”方式新办村级集体农场,以及村级电商、金融、供销、快递服务站“四站融合”建设等,作为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优秀案例将在全国推介。
2020年,我市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的工作来抓,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准确界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充分赋予农民权能,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呈现出改革与发展相互促进、城镇与乡村逐步融合的良好态势。全市791个涉改单位,共核实农村集体资产为56.07亿元、核增11.56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712.34万亩,确认成员身份560580户、2106771人;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474个,其中组级2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亿余元。
抓统筹,促力量整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它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并因地制宜作出决策部署。
根据全市农村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安排,市委按职责分工出台了部门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统筹推进。
财政部门明确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发改、自然资源、农业、教育、水利、林业、卫计等市直部门认真履职,合力推进改革落地。湘潭县、雨湖区等县、区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抓、业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齐抓的局面。
全市各级农经干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做好改革计划安排、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给每个涉改村(社区)配备“三员”,即:一个带队指挥员、一个业务指导员、一个质量督导员,不断夯实改革基础。
同时,充分借助农村广播、微信、报纸、电视等载体,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监督改革,自觉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利,做到改革过程群众知情、改革决议民主讨论、改革成果成员共享。
抓试点,促示范推广
韶山市作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批试点县,勇于创新,大胆试验,成功探索出“分片包干、交叉推进,分析问题、形成案例,厘清权属、共同发展”3条改革工作经验,成效得到国、省级肯定。
为抓好省级试点工作,我市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将全市9个省级试点村分成以资源性资产、以经营性资产为主的两种类型,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联系一个省级试点村,具体指导改革实施。
其中,湘潭县中路铺镇柳桥村完成股改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订单生产,解决了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就业岗位1500多个,全村人均收入突破2.5万元,村集体增收30万元。
在县、乡试点过程中,县级分管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别选择一个县级或镇级试点村进行改革,做到边试点边推进,边实施边总结,边交流边推广。
同时,市、县两级严格执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定期对改革完成情况考核排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结果,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抓实效,促成果运用
确定资产权属,做好资源经济;壮大“村级+”产业,做实产业经济;试点股份合作,做活土地经济;拓展服务功能,做强服务经济。围绕这“四个经济”,全市上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其中,湘乡市龙洞镇和睦村清理出村级林地资源2714亩、石灰石矿区55.2亩、水域444亩,组级水田70多亩、水域130多亩,通过重新招租等手段,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0万元。
湘潭县引入上市企业立华牧业和正邦集团,创新推出“上市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大户”集体农场模式,助农增收。目前,全县有8个乡镇10个村建设集体农场29个,带动贫困户200多人就业。其中,分水乡槐北村集体农场给村级集体增收40多万元。
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全市共有260个村、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了人居环境改善、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增收的目标。此外,全市有50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资源,推出电商、金融、供销、快递“四站融合”模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部分村级服务站每月创收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