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雨芬)“你局提交的整改材料党组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既无红头,也无印章,有些整改情况未附佐证材料,有形式上应对之嫌……”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在巡察整改与专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后,向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发出再次整改监督意见函,要求该局对照问题清单,重新研究部署,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监组把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巡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将巡视巡察、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督中所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册,实行“挂账”监督,确保问题发现一例,整改一例,销号一例。同时,通过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治理问题有机贯通,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被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所发现的49类问题,市水利局所发现的35类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所发现的52类问题已落实整改42项,有10项因整改不力被责令重改。市扶贫办发现的36类问题已落实整改30项,有6项仍在整改之中。
组长甘拥军介绍,下一步,纪监组将组织监督发现问题较多、整改意愿强烈但又不知如何整改的被监督单位进行辅导培训,聘请专家与行业里手对其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财务等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到整改效果好的被监督单位观摩学习,确保问题整改高质量。
廉洁湘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