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涛)为维护春节期间城市巡游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城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参加春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除夕至初二期间,湘潭市城市巡游出租车在打表计程的基础上每趟次上浮5元。
为确保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方便,杜绝乱涨价行为,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相关文件精神并参照往年惯例,经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21年2月11日零时至2月13日24时(即除夕至初二)止,湘潭市城市巡游出租车在打表计程的基础上每趟次上浮5元。其它时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运价,各巡游出租车企业要督促驾驶员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标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乱涨价行为,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索取出租车专用发票,一旦发生财物在车上丢失或权益受到损害,发票可作为找回财物和维权的依据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