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旭东 通讯员 李筱露) 5月14日,岳塘区检察院透露,两名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2018年年底至2021年1月期间,家庭主妇姚某网上结识一名兼职售卖淫秽视频App及链接的微商。姚某以为找到了商机,于是以2元至8元不等的价格购买,购买后下载其中的淫秽视频,随后她又将下载的视频进行技术处理,即一个淫秽视频对应一条视频链接。
为拓宽销售渠道,姚某在微信中拉拢有意向购买淫秽视频的人,并将他们发展为下线。姚某交代,群成员每月缴纳20元即可从她手上获取8段淫秽视频(即8条视频链接)。期间,另一名家庭主妇马某在姚某组建的微信群中发现“商机”,缴纳20元月费用后,再以每条1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自己的微信好友。
经查,姚某售卖给马某的淫秽视频数量及马某转售给微信好友的淫秽视频数量,均达到20个以上,姚、马两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