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珊 通讯员 唐刊)创业致富谁都想,考察清楚才靠谱。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调解了一起外地商人因加盟代销槟榔而引发的纠纷。
魏某甲与魏某乙是福建老乡,两人还是朋友。3月,魏某甲通过网络了解到“湘潭晏家店子”食品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晏家店子”)的相关产品及招商信息后,与魏某乙商量加盟经营槟榔生意。两人按照网页电话联系客服,在其引导和衔接下,于3月25日到“晏家店子”办公场地考察。
3月31日,两位魏先生与商家签订了系列槟榔产品的经销合同,取得在广东省某市的经销权,合同期限约定从2021年至2022年3月30日,两人当日支付了近5万元首批货款。
不久,两位魏先生就收到了“晏家店子”寄来的槟榔,但他们发现槟榔入口后有烧灼感,与之前试吃的产品口味不符。他们担心槟榔口味过重,可能在广东打不开销路,于是向槟榔商家提出解除合同。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两位魏先生只能报警求助,民警将当事双方引导至岳塘区联调委驻宝塔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魏某甲情绪激动,表示往返交通食宿花销大,要求立即解除合同。而“晏家店子”市场部经理则表示合同相关条款很清楚,如要提前解约,除了要将寄过去的产品完好无损全部返还外,对方还得按条款中的合同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另外,返还的槟榔要按照“代理价”计算,从货款中扣除。
两位魏先生反驳,签合约时口头约定按照“出厂价”计算,但在合同中并未明确注明槟榔价格。而对方现在提出的“代理价”,明显高于出厂价。
驻所调解员仔细查看双方所签合同后分析,“晏家店子”业务员的行为可能存在诱导行为,但够不上欺诈。调解员向“晏家店子”建议在违约金上退让一步。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合同,“晏家店子”一次性退还近4万元给对方,两位魏先生将收到的槟榔全部返还。日前,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调解员提醒,在决定投资前都应格外谨慎,多了解、多考察行业发展及前景。为避免被“套路”,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合同条款逐条审查清楚,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