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铭鸿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红波):
你公司在湘潭县云湖桥镇北岸村上黑塘组、下黑塘组、田边湾组所建的养猪场,位于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公路工程(湘潭县段)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要进行拆迁。依据《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潭政发〔2020〕9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须在2021年5月28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我中心办理补偿登记手续。你公司逾期未来办理的,我中心将采取调阅养猪场建设档案、对征拆现场勘查记录等方式收集补偿安置所需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公证,该证据材料将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依据《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被征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查,也有权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审核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申请复核。我中心将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审核、公示和复查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将补偿款转账至你公司指定账户。如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的,我中心将依法依程序将征收补偿款予以提存。
湘潭县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2021年5月21日
地址:湘潭县贵竹北路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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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棵 1777326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