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统计情况。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中出现产供销犯罪利益联合体。
在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吴某某等10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在禁渔期或在洞庭湖新墙河水域等禁渔区,多次采取电击等国家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非法获利人民币13万余元。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285人,同比上升2倍。其中,长江流域14个省(市)检察机关起诉935人,占总人数的72.76%,同比上升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