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珊 见习记者 李靖) 5月26日一大早,在双拥北路由南向北上三桥位置发生了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驾驶人还险些打了起来。交警调查发现,原来是驾驶员“路怒症”发作,开斗气车惹的祸。
早上7时47分左右,一辆黄色帝豪小车和一辆白色吉普车在河东三桥位置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两位驾驶人下车发生口角差点动起手来。此时正值交通早高峰时期,执勤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拍照取证,指示驾驶人将车开到一旁。
民警调查发现,事故并非偶然,而是李某驾驶白色吉普车在由第三车道变道行驶至第二车道时,感觉前方车辆行驶缓慢,于是穿插进等候车辆中,引起本在第二车道上的开黄色帝豪小车的驾驶员贺某不满。冲动之下,贺某越过实线加速超车,并故意别车,最后导致两车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民警依法对贺某、李某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此次事故中,驾驶人贺某负全责,需承担双方车辆维修费用。
针对这起因“路怒症”引发的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宣科交通宣讲员李振元提醒广大驾驶员,开斗气车没有赢家,希望广大司机引以为戒,开车上路管理好情绪,遇到占道、抢道等不文明行车行为时保持理智,莫让怒气冲昏了头脑,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整治交通顽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