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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曹炯芳在全市总河长会议上强调

知责于心明责于众履责于行尽责于常考责于严 确保莲城大地水清安澜

本报讯(记者 符瑶) 6月2日,全市总河长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第一总河长曹炯芳主持会议并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切实把河长制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确保莲城大地水清安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张迎春讲话,市领导何俊峰、杨广、陈忠红、陈小山、刘永珍参加。

会议传达了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和当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湘潭市河长办被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授予“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湘潭市水利局获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湘潭市河长办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等。

就做好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及近期防汛工作,曹炯芳指出,要知责于心。所谓知责于心,就是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对河长制工作的分量,要心中有数、心里有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河长要自觉担负起治水兴潭的政治责任,坚持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切实把河长制责任落到实处。要明责于众。所谓明责于众,就是要让群众知晓、请群众参与、靠群众评判。要全面、具体地公布责任信息。对上级交办的任务、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作出承诺、逐项兑现承诺。特别是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有关问题纳入承诺事项清单,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员、民间河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和日常监督。要履责于行。所谓履责于行,就是牢记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要深入研究,做到“一河一策”;重拳治理,做到严督严促;专业治理,做到精准精到。

曹炯芳强调,要尽责于常。所谓尽责于常,就是要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履职尽责的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和日常管理。要压实压紧河湖库管理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第一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把治水与治山、治湖、治田、治草结合起来,把十年禁渔等相关工作同步考虑,强化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的系统监管,加强堤内外、上下游、左右岸的联防联治,推动流域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当前正值县乡换届期间,要确保责任不断档、工作不落空。要考责于严。所谓考责于严,就是要精心研究和推进考核,以严格严肃的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根据“一河一策”清单设置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切实加大平时抽查检查力度,加大日常检查结果的考核权重,坚持从严考核。曹炯芳要求,完善会商研判、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救援、督查督办等机制,以万全之策确保万无一失,切实打好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疫情防控这一政治仗、民生仗、经济仗、发展仗。

张迎春要求,综合施策,加强河湖管护。强化空间管控,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系统共管,实现“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治标与治本同步”。要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大力推进河库顽疾专项整治,高度关注水质稳定达标问题,持续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真正实现“长治久清”。要久久为功,实现常抓长效。推进全民管水治水,打造治理示范样板,健全执法司法机制,逐步实现河湖保护治理的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要齐抓共管,确保责任落实。压实河长责任,健全联动机制,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强大合力,同时统筹防汛抗灾,确保安全度汛。

会上,县(市)区第一总河长作述职,园区第一总河长作书面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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