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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僵尸车”为何屡清不绝?

本报记者 符瑶 见习记者 钟佳燊

锈迹斑斑、满车灰渍,这是湘潭高新区护华路万达10号门前一辆商用“僵尸车”的样子。近日,有市民反映,这辆商用车停放在车道停车位用于商用广告宣传达一年之久,已然成为一辆“僵尸车”,浪费了公共资源。

我们与该车车主联系后,车主表示,他这辆车已经租借很久,租借期限也已到期,但车辆电瓶损坏,才一直停在这里,“交警部门已经联系我移车,电瓶修好后,我就会将车辆移到车库。”

在湘潭的街道上,这样的“僵尸车”并不少见,不仅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影响市容,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僵尸车”为何屡清不绝,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处理?近日,记者展开了调查走访。

各方都“难管”

在岳塘区宝塔街道天元新府华城小区,物管负责人拿出他捡的一个车牌笑着说:“一辆‘僵尸车’车牌掉了,放在我这里两个月都没人来认领。”说完他又有些发愁,“我们小区停车资源本来就紧俏,‘僵尸车’的存在让这种现象雪上加霜。”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小区楼栋之间存在架空层,“僵尸车”也多是电动车,汽车仅一辆,物管就将这些车集中堆放在架空层里面,“如果物管自作主张把车子当废品卖了,业主让我们赔偿怎么办?”

天元新府华城对“僵尸车”的处理办法却并不适用于高新区双马街道的新塘里社区。新塘里社区负责人介绍,社区管辖十多个小区,其中多是老旧小区,停车位较少,车位矛盾导致“僵尸车”堆积。如果联系不上车主,或者车主不愿意移车,他们也只能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近日,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同样处理了一起“僵尸车”的矛盾。高新区万达附近的一辆“僵尸车”占用他人私人车位,车位车主多次举报投诉,而“僵尸车”车主却拒绝接听物管、社区和街道的电话,最后街道只能将情况上报交警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拖移处理。

闲置车辆流动小

“僵尸车”为何如此常见?

“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车位不够。”岳塘区某小区居民陈女士认为,汽车保有量增加,有的一户好几辆,闲置车辆一部分沦为“僵尸车”。

“他们认为自己是小区居民,停在这里理所应当,不算是占用公共资源。”新塘里社区负责人表示,小区的“僵尸车”属于业主私人财产,社区无权处理。而在“僵尸车”的处理上,法律法规存在盲区,大部分市民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车辆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是浪费公共资源,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全宣讲员李振元表示,即便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车主也会因为不清楚申请报废流程或认为报废回收价格低、不划算而不去报废,且依法报废需要先清理交通违法记录,所以车主干脆任由其停放。“其实湘潭有提供免费拖车处理服务的汽车报废公司,报废的款项会直接打到车主的银行卡里面,但是大部分市民不知道。”李振元提醒,有需求的市民可咨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停车收费破“难关”

根据《湘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城管部门负责城区人行道和公共区域的静态停车管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静态停车由交警部门负责;小区停车位属于配建停车场,由产权单位或业主自行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车辆长期占用车位停放,街道、社区、物管或相关部门也只能先登记车牌号、车辆类型、停放地点等信息,再与辖区交警部门对接获知车主联系方式,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移走。如若联系不上车主或车主不来移车,将会张贴公告,要求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移走。逾期未自行处理的,将按规定依法将车辆拖移到指定地点。如果需要强制处理“僵尸车”,最好由交警部门牵头,城管部门和社区、街道配合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湘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定价形式、停车场区域划分和道路临时泊位设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负责人表示,湘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预计在9月实施,“探索落实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僵尸车’屡清不绝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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