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罗文光)为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效防范遏制交通事故发生,6月16日,岳塘区整治办联合治超办、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岳塘交警大队,对辖区内的交通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这次排查重点对道路警示标志、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电动三轮、四轮车有无销售违规情况;农村公路“两站两员”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源头企业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载;电子磅单与登记台账是否相符;九洲农贸市场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经现场检查,岳塘区157县道盘龙大观园花海乐园至岳塘国际商贸城路段道路尚未完工验收即开放通行,路面坑洼积水,虽已设置警示标志,但未采取有效交通管控措施;岳塘区荷塘街道团竹路未落实“三同时”制度且已通车;岳塘区月色路交通安全设施未验收但已投入使用,交通信号灯停用两个多月至今未恢复。以上道路均有重中型货车通行,少数驾驶员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
当天,督查组发现有5台大客车不按规定旅游路线行驶,从没有经过验收的道路通行,抄近道进入盘龙大观园花海乐园。岳塘交警大队民警严肃批评了5名客车驾驶员,并责令整改。岳塘区整治办要求对此路段实行交通管控,只允许摩托车、电动车通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督查组还随机走访了株易路口长株潭大市场的几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情况。
督查组还现场抽查了荷塘街道源头运输企业滴水环保再生建材有限公司,发现两台出场货车经过磅核实后均为标载,原有的蓝牌货车载货现象已整改到位,全部退场、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