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刘倩)出门坐不了高铁、飞机,办事很不方便……最近,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何先生受到了种种惩罚,只得带着20万元现金来到岳塘区人民法院,主动请求还清欠款。
13年前,何先生以急需资金为由向朋友肖先生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之后,肖先生多次催他还款,何先生总以资金困难为由推脱,一直没有归还,最后干脆玩起了失踪。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肖先生来到岳塘区人民法院起诉,经审判,判决何先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偿还肖先生20万元,如不履行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何先生一直联系不上,无奈之下,肖先生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岳塘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对何先生名下可执行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
“法官,这里是20万元现金,你点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后,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在出行受限后,何先生主动联系到肖先生,并带上20万元现金一起到法院调解。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肖先生放弃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何先生当场支付2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