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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4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公示

为促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有效利用,根据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和湘潭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气公司)申请,经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局拟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置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置换土地基本情况

两地块均位于高新区晓塘中路与火炬南路交叉口。

高新区拟置入地块情况:该地块面积312.93平方米,原为冠宇化工受让的工业用地,因环卫站建设所占用,在由冠宇化工变更至石油气公司时剔除登记范围,但未办理收回手续,现有权利人为石油气公司,使用年期自2004年5月27日起50年。现状为环卫站,实际为高新公管中心使用,规划用途为环卫用地。该地块按工业用途剩余年期评估价值21.3万元。

高新区拟置出地块情况:该地块面积299.97平方米,为(2003)政国土字第594号批单范围内批准转用征收的国有土地,未办理供地手续,无权利人,报批用途为安置住宅用地。现状为金达莱公司办公楼用地,高新分局出具规划意见“可按工业用地与周边实施整合,如需新改扩建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经评估,拟置出地块工业用途剩余年期评估价值20.4万元。

二、置换方案及说明

为便于金达莱公司办理后续转让手续,高新区拟完善石油气公司与高新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的土地置换手续,按照“等价值”原则,高新区将299.97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石油气公司312.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置换。

本事项公示期7天(6月24日-6月30日),如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方案、权属、界址等在公示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拟置入地块的收回手续,收回后按照规划用途(环卫用地)重新办理划拨供地手续;拟置出地块根据城乡规划核定用途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手续。

如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置换方案或地块权属、界址等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732-58565030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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