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周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对韶山的黄女士来说,这位“近邻”却让她很伤心,借出去的15万元有去无回,双方还因此生矛盾。近日,在韶山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黄女士和邻居握手言和。
韶山的黄女士和邻居刘先生一直关系非常要好。2018年8月,刘先生以开店做生意资金短缺为由,向黄女士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期一年,利息两万元,直至还清为止。2019年6月,刘先生又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女士借款5万元,并约定当年年底还清。
每到还钱期限,刘先生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截至今年5月底,刘先生仅分4次支付了利息共计22000元。这让黄女士彻底寒了心,只得向法院起诉。
调解员找刘先生了解情况,刘先生对黄女士能借钱相助很感激。但是近年开店步履维艰,生意不理想,资金周转困难,加上去年疫情冲击,自己的店铺屡屡关门歇业,确实无力支付欠款。
在调解员的多次调解后,黄女士考虑到刘先生的经济现状,表示愿意接受对方分期偿还借款。最终双方共同确认刘先生尚欠黄女士借款本息15万元,刘先生自6月起每月月底偿还黄女士5000元,所有款项于2023年6月底前偿还完毕,双方向韶山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经审查,该协议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裁定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