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湘潭公安出入境部门的民警当了一回“生命摆渡人”:为群众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过程中,体会着一个家庭的不舍与哀思,又见证了生命的重生和希冀。
“湘潭公安吗?我哥哥快不行了,想请你们帮帮忙。”6月20日14时,一个带着哭腔的求助电话打到了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办事大厅。
来电人叫赵敏,她46岁的哥哥赵军因身患重病在广州住院,情况危急。她和母亲想帮亲人捐献器官,却遇到了难题。赵敏一家原在湘潭县居住,父亲过世后,母亲带着一儿一女于2006年6月迁到了株洲醴陵市。此后,赵敏和哥哥又因成家先后将户口迁至湖北省罗田县、株洲市荷塘区。根据有关规定,捐献器官需要提供与捐献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而赵敏与母亲、兄长的户口不在一起,无法证明亲属关系。
接到赵敏的电话后,民警被一家人的无私大爱所感动,在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及事情真相后,尽快开辟绿色通道,为赵敏一家出具相关证明。
然而,因户籍迁移跨度时间久远且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变更,导致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查到母子(女)三人的同户信息。民警将核实方向转向赵敏原户口所在的湘潭县,可又因赵母及赵军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现不同程度的错误,导致无法查询结果。
几次挫败并未浇灭民警为民服务的决心。他们从赵敏的户籍信息着手,循线追踪。与湘潭县公安局联系,通过县人口管理信息原始系统查询,终于确认了赵敏一家的亲属关系。此时,距离赵敏打来求助电话仅4个多小时。
考虑到事情紧急,当天,市公安局人境支队民警通过微信将证明材料先发给了赵敏。随后,民警又将纸质版材料寄至赵军在广州就医的医院。
6月27日,赵军不幸离世。与此同时,赵敏也发来了一条让人宽慰和释怀的信息:哥哥的器官顺利捐献给了需要的人。
器官捐赠心愿完成后,赵敏再三向民警表达感谢:“我的哥哥并未走远,是家乡的人民警察帮助我们完成心愿,让哥哥的生命更有意义,让他以另一种方式‘活’在了人间!”(赵敏、赵军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