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新春 通讯员 肖燕)近日,韶山市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韶山市“十四五”规划和该市第九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是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已被纳入2022年“十个一批”重点工作。根据新的评审管理办法和创建标准要求,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时间表”将分4个阶段:2022年1月至4月为启动阶段,2022年5月至10月为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为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为迎接国家评审阶段。今年1月14日,韶山市召开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目前,该市已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在2024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
据了解,韶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必备条件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已全部达标。主要包括:出台了一系列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4.96%、16.46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5.3%,近3年该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均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之内,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市民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