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鼎臣)4月下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保“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于5月6日举行情况反馈和座谈交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国平、副市长杨晓军参加。
集中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前往县(市)区、园区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在湘潭县、湘乡市重点交流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情况;在雨湖区、岳塘区重点交流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情况。在情况反馈和座谈交流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并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傅国平肯定了市政府贯彻落实环保“一法一条例”情况,认为全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重要法律制度有序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明显增强、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深化、重点环境问题得到突破、环境治理能力逐步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有效改善。但在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制度执行、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仍有不足。后续执法检查组将认真梳理总结,并在本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执法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