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提升对房屋建筑安全自查自纠能力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请牢记下面这些知识。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房屋安全责任。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经营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城 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二、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一)按照房屋规划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检查、维修养护房屋。
(三)装修房屋不得危及被装修房屋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
(五)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三、房屋所有权人是危险房屋治理责任人。
应当按照要求对危险房屋实施治理并做好腾空房屋紧急避险准备,不得强行居住或使用危险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采取临时性加固、支撑或疏散人、物等安全措施。
四、日常使用中,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实施下列有损房屋安全性能的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方案,且未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或开挖地下室。
(三)擅自在原有房屋上加层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洞口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六)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七)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八)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水整体功能的结构。
(九)擅自改变住宅房屋使用性质。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五、进行隧道等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时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区域房屋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应当按规定向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申报。
六、爆炸、沉降、垮塌等突发紧急事件和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全力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检查工作。
七、为什么要进行房屋安全排查?
房屋也会衰老,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平时需定期保健。房屋即使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对房屋安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排查情况上报给街办。
八、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
(一)设计因素:设计错误,无证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二)施工因素: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三)材料因素:不成熟的材料,以次充好。
(四)地质因素:特种地基土体。
(五)人为损害: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基础、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六)自然影响:风、霜、雨、雪、腐蚀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
九、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结构已被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的异常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沉降、倾斜、裂缝。
十、国家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十一、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房屋安全申请表1份(由鉴定单位提供),如系单位在申请表上盖公章,私房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带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
(三)房屋设计、施工、修缮、改造等技术档案资料。
(四)房屋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