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雨芬 通讯员 彭艺)今年以来,湘乡市纪委监委以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一案一反馈、一案一讨论、一案一授权、一季一评查”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湘乡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量纪关”,对每起案件进行打分,逐一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向承办单位(部门)进行书面反馈,要求逐一整改。今年共制发52份《形式审核工作处理单》,8份《退补工作处理单》,书面反馈问题530余条。
审理过程中,确立“主审人+协审人”的案件审理模式,“主审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手续、程序等承担审核职责,对所审案件负主责。所有案件提交室务会研究讨论,集体表决形成决议,与会人员签字后存档并订入审理卷宗。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审理专题会议32次,对72个案件进行了集体审议。
为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瓶颈”,湘乡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协审工作暂行规定,本着就近整合、便于工作的原则,以片区为单位,成立3个协审小组,每个小组由3至5人组成协审人才库。按照“一案一授权”原则,以协审把关、严格复审、意见反馈的整套流程,构建起标准明确、程序健全、衔接紧密的闭环体系。
案件质量怎么样?湘乡市纪委监委落实常态化质量评查及通报反馈制度,开展一季一评查。今年已开展两次评查,共抽查案件39件49人124卷,评查问题400余个,并要求限期整改,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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