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03 湘潭日报社出版党报热线:0731-58266666广告热线:0731-58221120订阅热线:0731-58623456






2022年05月20日

我市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实施办法

25条政策措施加速推进“个转企”

本报讯(记者 陈姿雯)5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六部门联合发布了《湘潭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注重引导、分类指导、依法规范、部门协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办法》从便捷准入、税费优惠、金融扶持、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等5个方面,制定了25条支持政策。

四类个体工商户为支持培育对象

据市市场监管局统计,目前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总数已发展到23.5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占比达80%,存在个体工商户占比高、比例不协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经过前期努力,截至5月17日,全市累计新增“个转企”企业111户。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我市六部门结合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明确重点支持和培育四类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即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或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等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运营主体中的个体工商户。另外,属非重点对象个体工商户但自愿转型为企业的,我市也将大力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企业类型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自主选择,可申请转型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可享受便捷准入服务

注册登记流程是否简便,是“个转企”的关键所在。《实施办法》明确,将为“个转企”提供便捷的准入服务。

“个转企”的手续主要是两个环节,即个体工商户先注销登记,然后再进行企业的设立登记。市场监管部门为此设立“个转企”专区,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且“个转企”登记档案保持延续性、一致性,重复的材料可避免反复提交。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转企后是否需要重新审批,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实施办法》对此规定,“个转企”企业持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证照变更、过户等手续,各有关单位依法简化审批手续,为其提供办理便利,优先审核发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后,其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各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并在办理变更或过户登记时,免于收取任何费用。

可享税收、社保优惠

不少个体工商户担心,转型升级为企业后,不仅会要多缴税,而且还需要按一定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等相关费用,经营成本会随之增加。

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担忧,《实施办法》明确,“个转企”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的,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同时,“个转企”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按新设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进行,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申报享受省、市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如按规定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的就业补贴等。

--> 2022-05-20 陈姿雯 我市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实施办法 1 1 湘潭日报 c71675.html 1 25条政策措施加速推进“个转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