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佳燊 谭水良)5月22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副市长陈爱民出席。
据了解,《若干措施》执行期暂定一年,共20条,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在着力激发合理消费需求方面,包括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推进非住宅去库存,推动地下车位、车库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公寓业主使用成本,合理确定二手房评税价格,引导企业多元化销售。
在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商改居”,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分期缴纳土地价款、容缺办理行政许可,调整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和维修资金管理模式,适当放宽施工许可、预售许可条件,提升住房品质,加强公共服务配套。
在着力稳定市场预期方面,主要包括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稳妥处理房地产开发领域办证遗留问题,建立服务房地产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陈爱民表示,随着湘潭不断融入“强省会”战略和“都市圈”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城市品质和城市价值大幅提升。在湘潭投资置业,就是在“一圈一强”抢抓良好机遇,占据优势资源。
会上,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等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