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镱慧子)5月20日一早,汪先生专程来到市仲裁院,给仲裁员送来了一面“公平仲裁、弘扬正义”的锦旗:“没想到拖了两年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
4月中旬,汪先生因工伤待遇等问题到市仲裁院立案庭咨询。工作人员了解得知,汪先生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一所大学工作的职工,2013年10月他遭遇工伤事故,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手部位置受伤严重,每年都要定期康复治疗。但他每月工资才2000多元,生活非常困难。汪先生对工伤待遇赔付问题很不了解,工作人员当场给他介绍了法援律师。4月19日,汪先生在法援律师指导下提交申请仲裁材料。
案件受理后,市仲裁院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处理。5月17日上午,举证期限刚刚届满,仲裁庭就立即通知各方当事人组织庭前调解,争取早日化解争议。仲裁庭在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从法、理、情各个角度与当事人沟通,着重强调汪先生的实际困难。经过反复协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即汪先生与人力资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于5月31日前一次性赔付汪先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待遇共计182218元,并为汪先生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手续;此后三方再无劳动争议。仲裁庭加班加点制作《仲裁调解书》,当场送达到汪先生等三方当事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