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锴)随着夏季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高发期。日前,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堤”,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学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安全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乡镇(街道)要落实学生防溺水“五个有”,即党政日程有部署、村头街巷有宣传、学生家庭有联系、江河塘坝有设施、重要时点有巡防。
《通知》还对教育、宣传、政法、工信、公安、民政等17个部门有关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中,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推进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加强调度部署,完善考评机制,每年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七个一”(上一次专题课、看一期专题片、写一篇观后感、挂一张宣传图、出一期宣传栏、致一封家长信、收一份承诺书)以及“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活动等,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与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通知》指出,家长(监护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