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艳霞 通讯员 许丹)1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湘潭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强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加快建立我市“环强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环强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因污染环境导致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强制性保险。当前,我省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引入责任保险制度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既能合理分散风险,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又能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根据前期摸底,我市共有68家企业属于投保范围,其中4家企业已投保。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主动对接,加快建立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共抗风险的合力;各投保企业要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强化企业治理环境主体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局属各部门要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对接企业与保险公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试点工作,同时要做好“环强险”的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