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希台 通讯员 张弦)12月9日,市水利局发布消息,根据当前旱情及后段天气形势预测,依据《湘潭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决定自12月9日10时起,解除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市水利局指出,目前,河道、水库水位依然低枯,部分地区城乡供水和生产用水仍然存在风险,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生活生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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