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博大精深,是举旗定向的政治宣言、守正创新的理论巨作、继往开来的时代答卷,是指引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湘潭法院全体干警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奋力推进新时代湘潭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
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充分证明,“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湘潭法院将以集“微知识”“微动态”“微党课”“微培训”“微创作”于一体的“五微”学习法为抓手,采取个人学、支部学、专题学、实地学、典型学等“五学”方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为民举措中,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社会稳定“防火墙”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法院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使命,我们要全面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快审快结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审理,依法惩治危险驾驶、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意识形态宣传引导,牢牢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深度融入中心工作大局,释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催化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湘潭正在全力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闯关破题,湘潭法院全体干警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地方中心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地方实际,持续深化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家“松绑”,树立谦抑、审慎、文明工作理念,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积极开展破产积案清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锚定增进民生福祉职责使命,织密司法为民“保障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扎实开展诉讼便民利民活动,优化升级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深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挖掘贴近群众、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走入社区、校园、园区,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送到群众身边。
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深刻内涵,下好改革创新“先手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以更大决心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完善“融贯式”诉源治理新机制,深度构建诉调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压降万人成讼率。完善院庭长监督机制,推行“四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从制度上解决院庭长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推行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判委员会的前置程序,发挥类案检索规范参考价值。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充分发挥上级法院统一裁判尺度工作职责,健全示范判决与提级管辖的衔接机制,不断夯实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体制机制。
新的赶考路上,湘潭法院将以实际行动深刻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围绕打造过硬队伍、过硬作风、过硬业绩、过硬形象的工作要求,强化“我是主席故乡法院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盯“保三争一”工作目标,奋力吹响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冲锋号角,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