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锦
见到杨立明时,他正在整理这些年审查过的规范性文件。每一份文件背后,都有他认真初审后给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017年,杨立明首创人大法制委会议审查文件模式,用召开专委会议的方式审查规范性文件,将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近年来,经过严格审核,湘潭县人民政府文件质量显著提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称之为“了不起的创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到湘潭县视察时,认为此举为全国县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破了题,值得在全国推广。
无论是担任湘潭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还是作为湘潭县人大代表,杨立明的初心始终是为民谋利、为民尽责。
把规范性文件
“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它虽然不如法律法规刚性,但往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份‘问题文件’不仅影响政府公信力,还有损法制统一。”杨立明说。与法同行,杨立明矢志要把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大多数乡镇还没有建起公益性公墓,规定公墓外不得安葬,政策规定与现实情况脱节。”“第十八条中,关于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的规定,与相关规定相抵触。”……杨立明在经过3天初审后,在最近举行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交流沟通会上一一指出了《湘潭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不适当情形。
这正是“法制委会议审查文件模式”的标准动作。法制委会议审查文件模式,即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通过法制委会议审查,实行“法制委主导,初审、联审、会议审,协调推进”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该举措一改以往“备而不审”的困境,创造性地解决了审查力量不足等问题,走在全国前列。
“文件是否合法?是否侵害公民权益?是否能够落地实施?”杨立明表示,针对这些问题,他们会在审议过程中邀请2—4个基层或有关行业的代表参加审查工作,把带有泥土气息的民情民意融入备案审查工作中。这既能有效延伸人大工作“手臂”,也能充分发挥基层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近年来,在杨立明的组织策划下,法制委会议先后审查规范性文件182份,其中建议县政府修改规范性文件7份、废止规范性文件20余份,切实约束规范了公权力,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把群众需求放在心上
“建议交通部门下达指标,组织修好这段卡脖子的‘边界’路。”多年前,杨立明了解到杨嘉桥镇荆州有一段连接杨嘉桥与峡山口的马路,人、车流量大,道路狭窄,路面坑坑洼洼,破败不堪,交通事故频发。通过实地查看,以及挨家挨户走访调查,他提交了代表建议。
今年8月,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填充地基、拓宽路面等措施,认真落实代表建议,道路硬化工程也正式启动,杨立明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杨立明是连续两届县人大代表,6年来,他始终恪守“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建议20余件;为群众梳理出需要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30件,解决26件;义务提供法律服务近百次。“乡亲们选我当代表,我就要为他们办一些实事。” 杨立明笑着说。
作为一位人大工作者,除了关心民生民利,杨立明也经常围绕监察、司法、法制等方面建言献策。2021年,杨立明领衔提出《关于建立健全员额法官履职档案建议》《关于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履职档案建议》,得到湘潭县“两院”的高度重视。“建立履职档案之后,工作处处‘留痕’,强化了人大法律监督,促进了法官、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公正司法。” 湘潭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说。经过一年实践,“两官”办案更规范,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得到提升。
杨立明表示,今后,他将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并落实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当群众的贴心人、人民的好代表。
【履职心得】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人大代表,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另一方面要以人民为中心。人大代表只有心里时刻装着人民、务实办事,才能提出好的建议、赢得好的口碑。
——杨立明
人大代表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