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鼎臣)日前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2023年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代表工作、调研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一要点五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共分八大部分、26项具体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五计划”在工作铺排上坚决贯彻“党中央有号召、总书记有号令、省委市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的总要求,做到与上级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三结合”。
工作要点从“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湘潭实践、不断强化现代化新湘潭建设的法制保障、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法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并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
立法工作方面,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和提请审议立法项目3个,分别是《湘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湘潭市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同时开展立法调研项目7项。
监督工作方面,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内容涉及环保、教育、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等方面。此外,还将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9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开展专题询问3项,开展满意度测评5项,及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将审议《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提出意见;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定;作出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代表工作方面,将抓紧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深入开展“落实‘四敢’要求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代表培训,扎实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健全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依法依规细化代表履职管理。
调研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领导牵头的重点调研项目有7项,包括我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工作情况、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司法鉴定工作情况、开展国家创新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情况、基层人大代表创新案例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