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镱慧子)3月1日,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发布通知,2023年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简称“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开始了,4月30日前逾期未认证的,将暂停长期待遇。
本次认证的对象是由市本级工伤保险基金核发长期待遇的人员,各有关单位、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泰阳城乡居民”App,并根据操作提示办理认证,或本人携带身份证至“市民之家”工伤保险服务窗口进行资格认证。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认证的,可采取手持本人身份证及当月报刊、杂志采集照片的方式进行认证,并填写《湘潭市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送至“市民之家”工伤保险服务窗口。用人单位已注销、破产或单位不方便配合的,可由亲属代办或将照片邮寄至湘潭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各有关单位、待遇领取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格认证,未按要求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将于2023年5月暂停其长期待遇发放。暂停待遇发放人员经补认证成功后,可恢复长期待遇发放。同时,如出现领取条件发生变化、出现多领、冒领以及重复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情况时,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报告,配合做好工伤保险基金追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