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确定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各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的创新素养明显提升,特殊禀赋学生适性充分成长,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工程计划”,加强学段贯通培养
《实施意见》明确,小学阶段以培养创新意识为主,注重养成学生广泛学习的兴趣和注重探究的意识。初中阶段以培养创新思维习惯为主,加强创新技能训练,初步培养创新实践能力。高中阶段以培养创新志趣为主,注重形成批判性思维和辩证性思维能力,逐步完善创新人格。
全市创新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校将探索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育苗工程”“英才计划”“强基计划”,为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学有余力的学生营造更适合的成长成才环境,搭建成长发展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市教科院专业引领作用和试点学校主观能动作用,全面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资源,研发纵向衔接、横向关联、螺旋上升的特色培养课程,在试点基础上,有序向全市中小学推开。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试点中小学开发十二年一贯制创新素养课程和“大学-中学”贯通课程。
开齐开好科学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各中小学校将开齐开好创新人才培养课程,并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客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普通高中全面开设科技教育选修课。”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需落实相关课程标准,小学开齐开好科学、信息科技课程,初中开齐开好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科技课程,高中开齐开好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课程,聚焦各学段创新培养目标,积极创设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科普教育校本课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方面,将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有机融入课堂教学,注重挖掘利用学科课程中的创新要素,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实验操作,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给学生提供动手实践操作机会。
在加强科技实践活动方面,将组织中小学生科技节、创客大赛等科技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活动,支持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科技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学校要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推动科技工作者和公益科普资源走进中小学校,推动中小学生走进校外科普场所及科创空间,统筹校内外资源特别是科技馆、天文台、重点实验室等科普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健全评价机制,家校社协同培养
《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帮助家长树立全面发展的科学育人观,摒弃唯分数论的错误观念。引导家长支持孩子体验大自然和参与劳动,鼓励生活中的小发现、小发明、小创造。发挥家长专业特长,推动家长和教师共同开发实施综合主题类、项目化校本课程,定期邀请家长、行业企业代表等参加的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主题的学术沙龙、热点问题研讨等活动。积极推进学校与科技场馆、科技协会、发明协会等合作,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
健全创新素养评价机制。根据《实施意见》,要将创新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科学技术学习情况、参加科技活动的表现和科技研究成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各类选拔性考试中增加对创新素养的考核。将创新素养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将创新素养培育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