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郑先生驾驶小车与骑电动车的王大爷发生刮擦事故,王大爷倒地,郑先生带王大爷到医院诊断无内外伤,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郑先生承担王大爷诊疗费1000元并一次性补偿500元。但事过一个多月,王大爷找到郑先生,说事故导致他的脚有点痛,要求郑先生再做赔偿,而郑先生认为自己尽到了责任,不愿意再赔,王大爷于是报了警。
“当时双方闹得厉害,一方要价高,一方分文不愿赔。”雨湖公安分局雨湖路派出所副所长刘维奇说,7月11日受理了这起纠纷后,民警把双方当事人带到驻所人民调解室,在专职调解员郑水兰的耐心说法与规劝下,当天就达成了调解协议,郑先生一次性增加补偿款700元给王大爷,双方不得再提出任何诉求。
把人民调解室开进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单位,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一做法在我市试行多年效果显著。今年以来,我市深化“警司联动”工作机制并创新推出“七联”工作法,推动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员管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信息资源共享、行刑衔接、执法协调监督七个方面实现相互支持、深化协作。
人民调解“接单量”翻倍
“矛盾纠纷解决要趁早,越拖矛盾越深、代价越高。”雨湖路派出所从去年6月开始设立驻所调解室,退休干部郑水兰正是从那时候成为驻所人民调解员。她说,将人民调解室设到派出所,既能做到提早介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又能依托公安力量,震慑不讲道理的人,调解起来不那么费力。一年来,郑水兰已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52起,调和率达到了98.5%。
刘维奇认为,公安与司法行政的共同职责是促进社会稳定、减少犯罪,警司衔接弥补了派出所警力的不足。他介绍,基层派出所处警中,矛盾纠纷占到了一半,尽管民警的办案经验丰富且专业水平强,但行政调解更注重于依法处理、依规行事;相对来说,人民调解员来自各层次热心群众,他们善于在法律之外讲理、讲情,更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符合百姓需求。
雨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李琦介绍,该区目前已经在12个派出所全部设立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室,并以购买服务方式派驻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常态化“联调”机制,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打好刚柔并济“配合战”。去年,雨湖区人民调解仅有1324 起,今年截至7月20日,通过“警司联动”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90起,调处成功率98%。
法治宣传各展优势
“同学们,你们遇到过校园欺凌吗,遇到了要怎么办?”6月15日,在湘乡市金薮乡普岭学校,金薮司法所所长周生桂用提问开启了法治课。
当天的法治课由司法所与派出所联合开展,内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禁毒知识两个方面展开。在课上,司法所负责人通过鲜明生动的案例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学生远离不良行为,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做到遵纪守法、重视生命安全,鼓励并告诫学生坚决杜绝校园欺凌,勇敢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及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派出所民警详细讲解了禁毒法律法规、毒品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等相关禁毒知识,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的必要性,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以往的普法宣传各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工作上散而乱,通过警司普法联动,既强化了‘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感,也形成了工作合力。”市司法局普治科负责人介绍,我市司法所、派出所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联动,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制作优质普法作品,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同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实现普法资源平台的相交相融、优势互补,构建大普法格局。今年以来,两所结合“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52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6件,惠及群众1万人次。
“七联工作法”效果初显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化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我市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湘潭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司联动工作的意见》, 推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矛盾纠纷调处、特殊人员管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信息资源共享、行政复议应诉、执法协调监督七个方面开展联动。目前,警司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了市县两级全域挂牌运行。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与司法行政部门开展风险人员“联控”,已联合走访重点人员437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通报备案并反馈回执437次;通过法律服务“联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6件,司法鉴定网上咨询、委托、办理鉴定业务5820件,“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进一步巩固深化;通过行刑衔接“联促”,办理行刑衔接案件25件,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分析研判20余场次;开展执法能力“联培”,同堂培训、互派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培训两部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信息资源“联通”,开展清查比对信息16913条,共享相关人员信息4303条次,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