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邓彰红)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湘乡市法院立案受理某科技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由法官独任审理。这是我省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并以独任方式审理破产清算案件。
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3060万元,经营范围为玻璃、陶瓷和釉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困难,负债总额达到1256万余元,后涉诉并作为被执行人被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向湘乡市法院申请移送破产审查。经查,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经法院强制执行至今仍无法清偿债务,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因此,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有助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升破产审判效率。”湘乡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该院创新破产案件审判模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积极探索。截至今年7月底,该院已立案受理“执转破”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