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王志国)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扶困难群体在家门口就业,真正实现安居乐业,连日来,湘潭县人社局组织县域内各乡镇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331个,重点安置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
据了解,湘潭县人社局2022年开发的3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于今年6月到期。为更好地做好政策衔接,推进就业领域乡村振兴工作,县人社局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乡镇村组的实际情况,对原有岗位安置人数进行了调整。
这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由湘潭县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实际需求,坚持就近原则,因事设岗、按需定员,设有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岗位,主要安置县域内年满16周岁、未满65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书,根据实际工作量和用工方式确定薪酬,并为上岗人员购买好意外伤害保险。“我局将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负责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各乡镇对用人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县人社局将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补贴资金发放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