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湘乡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财政资金39.5万元挪为己用的问题;湘潭县射埠镇继述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某、报账员欧阳某因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用于冲抵非生产性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我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监督落地促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以查办案件开路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机关移送、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渠道,全面起底涉农问题线索,形成线索库,实行清单化台账管理。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共查处涉农问题62个,处理81人,其中处分28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与此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谈话函询。在查处湘潭县乌石镇锦绣村村委刘某、谭某、贺某套取村级工程资金垫付村民个人医保缴费问题中,给予3人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处理。截至目前,全市查处的涉农问题中,实行第一种形态处理占比65.4%。
让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取得成效,必须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各地调整优化“一县一监督”清单、“一领域一专题”方案,细化分解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联乡联村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派驻村级纪检员“哨兵”作用,采取实地督导、查阅资料、走访排查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同时,加大对“互联网+监督”和“监督一点通”平台的宣传力度,将民生资金,特别是惠民补贴和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实现对每笔资金从上至下、从部门到农户、从个人到项目的全程监督。
我市还率先建立市级产权交易平台,搭建市、县、乡、村四级交易体系,要求大宗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9大类集体产权交易必须进平台。同时将各村的“三资”录入平台系统进行后台监管,相关“三资”租赁、使用等合同快到期时将进行自动预警,更好地激发闲置资源资产活力,让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推动清廉乡村建设
我市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促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市纪委监委点名道姓公开通报4起6人。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制定了让农民看得懂的惠农补贴发放流程图,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六个一、六到户、八不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此外,注重发挥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的延伸拓展效应,截至目前,全市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14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23个。
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督力量,促进乡村有效治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贯通融合、同向发力。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涉农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漏洞,形成清廉乡村建设负面清单。挖掘各地特色亮点,打造一批富有乡土特色的清廉村居样本。
清廉湘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