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潘莉)“谢谢你们,让企业切身感受到司法便利、司法速度和司法温暖。”日前,一起因投资扩股而引发的合同纠纷,通过法院诉前调解,短短几天就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早在2014年9月、11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两次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王某以现金方式入股某公司。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将2000万元投资款支付至被告公司账户,但对方一直未按约定为王某在相关部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且公司恢复重建的项目也未取得实质进展。
在交涉未果后,王某向该公司提出解约。2016年3月,双方签订《解除协议书》,解除双方之前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由公司返还王某1750万元投资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然而之后,该公司一直未按约定退还投资款,王某于今年7月28日起诉至湘乡市人民法院。
在湘乡市法院,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被告某公司分期偿还原告王某投资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合计2525.25万元的调解协议。该起纠纷自起诉之日起至案件结案不到3天,原、被告双方对法院高效的诉前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记者从湘乡市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湘乡市法院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诉前调解中心为涉企矛盾纠纷提供诉前调解服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案件1712件,调解成功1244件,调解成功率73.2%,其中涉企案件调解成功521件,切实为企业减少了诉讼成本,促进了涉企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