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潘莉)前不久,湘乡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她递交了两纸诉状,一张告丈夫,一张告儿子。这件事的缘由,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1993年,傅某与廖某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可2010年傅某患上了糖尿病,2017年病情逐渐恶化,2020年更是导致双目失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了生活来源。
傅某曾向自己所在村组求援,希望丈夫和儿子能在经济上尽扶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村组干部为此多次为傅某与其丈夫和儿子沟通,但是廖某只承诺会负责却不支付任何费用,其儿子也一直不予回应。
了解傅某的情况后,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将两起案件转入诉前调解中心,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通过各种途径与傅某的丈夫和儿子取得联系。因两人均在外打工不能回来参与调解,该中心采用音视频远程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
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这一家人终于达成一致:由傅某的丈夫每月25日前支付傅某扶养费900元,傅某的儿子每月20日前支付傅某赡养费600元。鉴于傅某双目失明无法取款,协议约定支付至指定村干部微信上,再由村干部转交现金给傅某。至此,不到一周时间,两起纠纷快速得以化解。
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湘乡法院在立案庭设立了家事纠纷调解室,聘请了40余名特邀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这些特邀调解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村委会主任、退休的教职工等等,他们了解基层、了解民生、熟悉行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调解工作。立案庭法官定期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平时予以个案指导,不断强化家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多元化解,融通情、理、法,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最后一公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