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8月25日,记者从市安委办、市应急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湘潭县“8·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本报曾报道)有了最新进展,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犯罪,涉案人员黎某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通过10多天的调查取证,现已查明:株洲醴陵的黎某为获取暴利铤而走险,组织部分无业人员租用湘潭县易俗河镇高岭村一家闲置农宅,未经许可非法生产烟花鞭炮并运往外地销售。由于现场用于生产制作烟花鞭炮的烟火药、引线数量较大,已涉嫌触犯刑法。
8月14日,湘潭县应急管理局以黎某等人非法生产、储存爆炸物涉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查处。8月16日,湘潭县公安局对黎某等人以“非法储存危险物品案”刑事立案。
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市将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市民朋友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731-55551009、0731-5555103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