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5月7日,市安委办发布今年第5号事故警示通报,通报了我市近三年来同期(5月份)发生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各地警钟长鸣,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这几起事故分别是2021年东阳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11”坠落事故、2021年湖南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5·12”高处坠落事故、2021年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湘乡市分公司“5·13”车辆伤害事故、湘潭经开区湖南某桥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3”物体打击事故、湖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5·25”高处坠落事故、湘潭岳塘区江苏某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5·21”高处坠落事故,以及某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5·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市安委办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在抓好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同时,认真研判安全形势,努力将容易忽视且易酿成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纳入监管视线,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市安委办强调,以上多起事故表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关键。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是防范事故发生的有效举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实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全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同时,狠抓安全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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