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邓彰红)日前,湘乡市人民法院根据省高院《关于破产管理人账户资金监管的办法(试行)的规定》,指导 “农之源”破产管理人在农行湘乡支行营业部开设管理人账户,该账户系湘潭市农行系统内开设的首例破产管理人账户。
省高院相关规定自2023年出台后,湘乡市人民法院即组织民二庭全体人员学习,并就相关问题到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调研交流,发现湘乡市内各金融机构对破产管理人开设账户的业务均不熟悉。
今年初,湘乡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破产清算案件。随后,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与湘乡农行对接。管理人提交了账户所需的相关材料文书后,在农行湘乡支行营业网点的配合下,2个小时内就完成了资料收集、账户开立等全部流程。
该账户的开立,标志着法院在加强对破产企业管理人账户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管理人账户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在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