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5月16日,市消防救援支队透露,5月13日是湖南省安委会《湖南省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施行的第一天,我市于当天查处了首例违法案件。
湘潭福鑫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近期,该公司厂区北侧一废料回收区发生火灾,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湘潭县大队救援,虽然火被成功扑灭,但在后续的事故调查中发现,该企业聘请的第三方人员在热切割作业前,未按要求清理周边可燃物,致使产生的高温焊渣引燃周边废弃物。
“上述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和《措施》第四条的规定。”消防执法人员介绍,消防部门将此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这也是《措施》正式施行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例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提醒,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场所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动火作业前,一定要清理周围(含作业点下方)易燃可燃物品,或将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排除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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