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建强)“拾金”该“不昧”,还是可以合理取酬?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律师辩论赛走进湘钢一中,引发师生对法治与道德的深层思考。
“展法律担当 扬思政新风”辩论赛由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与湘钢一中教育集团联合举办,辩论的主题围绕“遗忘物风波”展开。小明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和公司重要技术资料的黑色手提包遗忘在车内。在发布寻物启事并提高酬金至8888元后,出租车司机张三主动联系小明归还了失物,并收取了酬金。然而,小明事后认为司机张三是在重赏之下才归还失物,因此向出租车主管部门举报。主管部门按行业运营管理规定,对司机张三予以处罚,并要求其交回酬金。
正反双方围绕“司机张三是否应返还酬金8888元”的辩题展开激烈辩论。正方认为张三在归还失物后收取酬金有违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应返还酬金;而反方则认为张三的行为符合契约精神,无须返还酬金。双方律师充分展示了各自的法律素养和辩论技巧,现场师生为辩论的精彩而赞叹。
辩论结束后,学生表现出极高的参与热情,有的询问关于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有的则就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没有证据我们不能指责张三的品德,也许他是首先没找到失主小明,恰好在小明提高酬金后送回,而小明既然有悬赏就应该践守承诺。”一名学生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市司法局局长钟晋作为湘钢一中的法治副校长,全程旁听辩论赛,并分享自己对辩题的理解。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学生热情互动,从“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权利与权利的冲突”“概念与概念的冲突”三个方面剖析此次辩题,结合法条和常识阐述悬赏广告的性质、不得因不法而获利的原则、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等法律知识,强调法律对于定分止争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党委书记卢学农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不仅是对法治宣传进校园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思政课堂改革和创新的一次重要尝试。学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让学生以“沉浸式”的方式参与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