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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的家风:清慎勤 鄢德全 2023年05月24日

在湘潭县分水乡的东雾山中,有座被清雍正皇帝下诏厚葬的坟墓。此墓气势肃穆,规模恢宏,东西长50米,南北宽15米,排列着石狮、石虎、石马、石牛、石羊等石刻雕像,一御碑上书法为当朝礼部侍郎方苞所书,墓上主碑书“陈恪勤公之墓”。这位雍正皇帝称“陈恪勤公”者,名为陈鹏年,字北溟。

就是这个陈鹏年,康熙夸他是“天下第一能臣”。1962年,《人民日报》用很大的版面登载了陈鹏年的书目诗卷,并同时登载了郭沫若对陈鹏年的称赞:“正气传吹鬼,青天德在人,一时天下望,万古吊中珍。”

陈鹏年,公元1664年(康熙三年),出生于湘潭县南部的丘陵山村。湘潭陈氏家族以孝持家,孝敬长辈,同情乡邻疾苦,注重个人修行,匡扶正义,对青少年时期的陈鹏年影响很大。他与父辈们一边耕种田地,一边刻苦读书,20岁时中了举人,27岁成了进士。

1696年初,陈鹏年任浙江衢县知县。上任伊始,陈鹏年将自书的条幅“不容天理事不为,不合人心事不干”挂在自己的书房里,并将自己书写的“清、慎、勤”挂在床头,时刻提醒自己:清正、谨慎、勤奋。在衢县三年知县的任上,陈鹏年努力实践了这一追求,将一个田园荒芜、水利设施长期失修的苍凉处境一改旧貌,给老百姓以明月清风的慰藉,安居乐业。陈鹏年还将郑氏七年的冤案平反昭雪。

陈鹏年后来任山阳知县、江宁知府、海州知州、苏州知府,他都将在衢县书房、床头的条幅随任而行。他以自我的风范,每到一处便给那里的百姓带来福祉,是受到黎民百姓交口称赞和拥戴的好官、清官。

陈鹏年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政通人和的局面总是随着他的努力而来。他深恶痛绝官场的腐败,从不逢迎拍马,自然带来了官场的嫉妒、打压和陷害。他几次含冤入狱,却初心不改。总督阿山是八旗子弟。陈鹏年任江宁知府时,对阿山敲诈民脂民膏的恶行予以抵制,被阿山陷害入狱。江宁的百姓呼号罢市,引起朝廷震惊,遂派重臣核查,为陈鹏年昭雪,并委以苏州知府的重任。

陈鹏年勤政,每每造福一方百姓。陈鹏年廉洁清正,同样得到了老百姓的爱戴。在那个无官不贪的社会环境里,陈鹏年洁身自好,过着普通人过的日子,有限的俸银也常常拿去接济穷苦百姓。他是同僚里最穷的官,以至于他八十岁的老母亲去世,都无钱安葬,让康熙帝知道了,给他拨出了葬母的银两。

公元1721年,朝廷任命陈鹏年为河道总督兼总漕运。他的第一站便是治理常年决口的黄河大堤。他深入决口区,仍然以“清、慎、勤”为官之道,制定了开挖引河等一系列科学治理黄河的措施。他与堤工一起食宿在工地上。因为诸多原因,黄河堵了又决,陈鹏年与堤工决了又堵,不断总结经验。公元1723年,雍正元年,陈鹏年终因长期废寝忘食,积劳成疾,病丧黄河工地。雍正皇帝闻报,感动至极:“此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臣。”并令厚葬陈鹏年,封赐陈鹏年为“恪勤公”,封赐陈鹏年的母亲石氏为“一品诰命夫人”。

陈鹏年走了。他的“清、慎、勤”,他的“不容天理事不为,不合人心事不干”,却成了子孙后代代代传承的良好家风。陈鹏年的大儿子陈树芝官至平越知府,二儿子陈树萱官至户部侍郎。他们铭记父亲的为官之道,清正廉洁、勤政亲民,让清风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华民族的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