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构建和谐的金融环境,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和《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等文件精神,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湘潭市分行申请房屋、土地抵押贷款时,进行了抵押品估价且先行垫付抵押评估费和登记费的客户,持抵押登记费、抵押评估费材料及评估文件前往贷款经办行核实并办理报账手续。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