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倩黎)“刘法官,我正在镇上抗洪抢险,自己不能把锦旗送过来,再次感谢您把我和兄弟们的工钱执行到位!”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法官收到一份快递,打开后发现是申请执行人夏某特意寄来的锦旗。
夏某带着一帮农民工兄弟在湘潭县承包建设工程。2023年5月,夏某因与湘潭县某劳务服务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7万余元。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劳务公司应分期向夏某付清所欠款项。然而,协议签订后,劳务公司仅支付了5万元,再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付款。夏某对劳务公司言而无信的做法很气愤,因为他手下的农民工兄弟都在等着工程款养家糊口。今年3月,夏某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夏某的情绪,及时向他反馈案件进展情况、执行举措和结果等,同时积极争取夏某对劳务公司经营困难的体谅;另一方面,进一步向劳务公司释明不履行付款义务将采取的强制措施和面临的法律后果,希望劳务公司换位思考农民工兄弟的不易。因此,双方的负面情绪减轻不少,但42万余元执行款仍然无法到位,案件处于僵持状态。
就在法院准备对劳务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时,案件出现了转机。承办法官在全国四级联网的执行指挥平台发现,涉案劳务公司在其他法院有一件申请保全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该公司作为保全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享有一笔能付清本案的应收执行款。承办法官立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提取劳务公司应收执行款42万余元。因担心和相关法院的衔接不紧密,承办法官多次与对方联系,以确保劳务公司的应收执行款直接能转到本案的专款账户。
协助执行申请发出后第三天,夏某就惊喜地收到了承办法官打过来的领款电话。待执行款全部转到夏某账户上时,湖南洪灾险情刚刚到来。洪水无情人有情,夏某带领手下的一帮兄弟在积极抗洪抢险的同时,默默寄了一面“心系百姓权益 仗剑执法为民”的锦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