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阳)8月15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治护绿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激扬主持召开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军、蒋立军、钟建荣、赵欢、游志华,副市长杨晓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成秋兴参加。
李激扬指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法治护绿人大行”的具体举措。要以新思想凝聚新共识,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不断厚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绿色底色。要以大动作取得大成果,认真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执法检查组要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善于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对账销号,把执法检查成效最终落实在问题解决上。要以强担当推动强落实,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宣传引导,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新湘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