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被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本公司在改建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后,法人主体依法注销;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本公司的机构、网点、人员、业务全部并入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50,431,375元。
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已经取得属地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湘潭监管分局于2024年8月15日下发的同意批复,具体为《湘潭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潭金复﹝2024﹞40号)。
为保护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相应要求,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文女士
联系方式:0731-56768077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河南路南岸水乡二期中堂殿1楼、10楼、11楼
湘乡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