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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不牵狗绳引发殴斗

检察官提醒文明遛狗

本报讯(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文花)遛狗牵绳本是文明之举,但不少爱宠人士罔顾安全不牵绳,导致冲突。日前,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因遛狗不牵绳导致的故意伤害案,发人深省。

周某和王某都养了宠物狗,8月,王某遛狗时,偶遇了正在遛狗的周某,因王某没有给自家狗拴牵引绳,狗表现得很兴奋,去追赶周某的狗。尽管王某最终控制了自家狗,但引得周某不快,抱怨对方遛狗不牵绳,恐危及路上行人安全。王某不甘示弱,两人爆发口角冲突,周某手指王某的脸,这一动作彻底激化了矛盾,口角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打斗中,周某被咬,王某胸部被周某踹了3脚,几名路人合力才将打作一团的两人分开。后经法医鉴定,王某右侧第三根和第四根前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10月,周某主动到湘乡市公安局投案并取得王某谅解,并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11月,湘乡市公安局向湘乡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湘乡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周某因王某遛狗未拴绳与其发生扭打,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本案系偶发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已和解,现社会关系已修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机关决定对周某不起诉。

“这原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甚至不应该发生的案件。”检察官介绍,202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遛狗不系绳是违法行为。养宠人应该自觉遵守规定,承担看管责任。遛狗不牵绳容易造成犬只伤人,其他省市也发生过因犬只问题导致的人员冲突。检察官提醒,市民要文明养狗,外出遛狗时应按规定拴好牵引绳,遇到不文明养狗行为时也要保持理智,切忌冲动行事,更不能大打出手,以免“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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