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婷 通讯员 贺艳芳)12月7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中小学将于2025年1月17日开始放寒假。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于2025年1月17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师生离校;普通高中学校于2025年1月17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1月23日前师生离校。2025年春季学期定于2月10日教师到校,2月13日中小学学生报到,2月14日中小学学生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提醒,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如遇冰冻等极端寒冷天气需要变更寒假时间的单位,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此外,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并开展假期集中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师生假期安全。同时,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规律和不同的学业水平层次,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深入开展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困难师生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和机构,在寒假期间组建联合督查组,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常态化督查,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