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伍紫微)“接到法官的电话,还不敢相信能调解成功,从益阳过来的路上也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马上就拿到钱了,真的感谢!”日前,江西南昌某窑炉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窑炉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另一方当事人——湘乡市某新型墙体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乡材料公司”)负责人也表示要给法庭送锦旗。
是什么情况让这两家企业发出如此感慨?12月26日,湘乡市人民法院披露了该案的办理经过。
早在2023年3月,南昌窑炉公司与湘乡材料公司签订了《隧道窑包工合同》,由南昌窑炉公司承担起为湘乡材料公司建造一烧一烘保温节能平顶隧道窑的任务。
同年9月,工程如期完工。然而,在交付验收之际,湘乡材料公司发现,炉窑高度仅有1.9米多,与合同要求的2.05米相差甚远,因而扣留了9万余元工程款。
随后,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陷入僵局,南昌窑炉公司将湘乡材料公司诉至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虞唐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所涉合同条款存在诸多瑕疵漏洞,考虑到民营企业有快速、有效化解纠纷的迫切诉求,以及降低运营成本的现实需要,在充分征求双方意见后,分别向两家公司释法明理、排忧解难,劝解双方各退一步,以包容互谅化解矛盾。
在法官的不懈斡旋下,经多轮磋商,两家公司负责人最终握手言和,欣然接受法庭调解建议,两家企业由此卸下诉累包袱,实现合作共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子从联系当事人、拟定调解方案,到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再到当场案结款清,仅用时两天,如一场“及时雨”,最大程度削减了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冲击干扰,让企业得以轻装上阵重回发展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