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李谨皓)“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零售烟花爆竹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向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者批发烟花爆竹同样违法。”近期,市应急管理局在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案件过程中,通过追根溯源,成功拔掉一个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窝点。
不久前,根据市民举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岳塘区应急管理局对岳塘区电工机械厂的一个车库开展执法核查,发现该车库内储存有烟花爆竹275箱。执法人员当场对这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随后,当事人杨某被应急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经查,杨某为牟取利益,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浏阳市某烟花商贸公司预订了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5万元,上述烟花爆竹由该商贸公司安排非专用运输车辆,在夜间送到岳塘区电工机械厂。
鉴于该商贸公司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且安排非专用运输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系明显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深挖源头,赴浏阳市开展调查走访,发现该烟花爆竹商贸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许可。随后,市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移送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该烟花爆竹商贸公司开展立案调查,发现该商贸公司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随即对当事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5个仓库也被依法查封。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组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杨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依法应当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查处非法批发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具有立功表现,该局对其减轻处罚,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可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跨县(市)区、涉中央驻潭和省市属企业的,可拨打市应急指挥中心0731-55551009或0731-55551039电话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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